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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上民办大学能减免学杂费吗
法律分析:可以免除学杂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贫困户上民办大学学费减免吗
不可以减免,国家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大学生贫困、低保户能够免除学费。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贫困户的界定,可以参照下面标准:
1、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
2、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
3、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
4、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
5、无经济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
6、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7、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
8、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居(村)民(不包括五保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低保家庭孩子考上民办大学,低保能取消吗?
一般情况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刚刚踏入社会获得收入之后,并不会马上停止低保,这项政策叫“就业渐退”。简单理解,既然进入最低生活保障体系,收入、财产方面都属于社会最低阶段,没有积蓄和积累,老百姓讲话,就是“家里没有底儿”,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低保家庭子女就业之后,收入可能超过了当地低保要求,但是突然撤销低保之后,这个家庭可能会陷入更为困难的窘境,为了防止“返贫”现象,退出低保都设置了“就业渐退”方案,也就是说低保户即使就业了,但是在一定期限内还是可以积蓄享受低保政策。符合“就业渐退”要求的低保户,一定要注意一点,家庭收入有变化,无论是变高,还是变低,都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一个月之内)报告乡镇政府(一般是乡镇民政所,也可以通知社区民政专员)。报告之后,他们会重新复核家庭收入,如果刚步入社会的低保家庭子女收入+低保家庭收入超过了当地低保标准收入,那就转入“就业渐退”政策,一般可以继续享受12-24个月的低保政策;如果子女收入+低保家庭原有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收入,可以继续享受低保政策。
总之,国家的政策是非常人性化的,只要合理合法绝对不会出现,不顾实际困难,直接取消低保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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